《鱼我所欲也》是孟子的一篇文章,它记录了孟子在池塘里捕鱼的经历。文章以孟子的观察为基础,以其独特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。
文章开头,孟子说他在池塘里捕鱼,发现鱼在水中游动时会发出声音,而当他用手去抓它们时,它们就会马上逃跑。孟子用这个例子来说明人有一种天生的本能:即当遭受到威胁时就会逃避。
此外,孟子还说明了人与动物之间的不同之处。他说人有理性思考能力,而动物则只能依靠本能行事。因此,人应该利用理性思考来避免危险和保护自己。
此外,孟子还强调了“忍”的重要性。他说忍耐是一种很重要的道德行为:即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去做出不好的决定或行为。忍耐可以帮助我们克服困难、保护我们免受伤害、并使我们得到真正的幸福感。
总之, 孟子在《鱼我所欲也》中强调了理性思考、忍耐、适度行事三大原则, 并提出了如何使用这三大原则来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方法.
孟子《鱼我所欲也》赏析
《鱼我所欲也》这篇佳作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,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以及表现了孟子雄辩、善辩的才华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《鱼我所欲也》赏析相关内容。
鱼我所欲也
鱼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,义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赏析
“鱼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,义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”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:鱼是我想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;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珍爱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。在这里,孟子把生命比作鱼,把义比作熊掌,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,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“舍生取义”的主张。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。
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?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。其一,“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”这几句论证说:生命是我珍爱的,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(指义),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厌恶的,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(指不义),所以有时对祸害(死亡)不愿躲避。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其二,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?”这几句论证说: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!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(死亡)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!言外之意是:这样下去,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、卑鄙无耻了吗?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其三,“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”这几句论证说:通过这样的手段(指不正当的手段)就可以保全生命,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;通过这样的办法(指不正当的办法)就可以避免祸患(死亡),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。所以,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(指义),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(指不义);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,而是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。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。通过以上论证,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。
不过,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。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,更容易被人接受,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。“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”“箪”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,“豆”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,“呼尔”是大声呼喝着,“蹴尔”是用脚踢着。这几句说:只要得到一小筐饭、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,不能得到就要饿死,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,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,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,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。《礼记·檀弓》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:“齐大饥,黔敖为食于路,以待饿者而食之。有饿者,蒙袂辑屦,贸贸然来。黔敖左奉食,右执饮,曰:‘嗟!来食!’扬其目而视之曰:‘予唯不食嗟来之食,以至于斯也!’从而谢焉,终不食而死。”可见,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。“所恶有甚于死者”,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,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。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,常人更不用说了。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。
在孟子看来,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”,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,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。但是,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,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,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。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?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。孟子指出,社会上确实存在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。“钟”是古代的计量单位,六斛四斗为一钟,“万钟”指丰厚的俸禄。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?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?“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”是为了住房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、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?华丽的住房也好,妻妾的侍奉也好,朋友的感激也好,这些都是身外之物,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。那些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,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,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?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,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,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。孟子警告说:“是亦不可以已乎?”这种“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?
朱熹在《四书集注》中说:“此章言羞恶之心,人所固有。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,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,是以君子不可以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。”朱熹的评语很有道理。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,能够宁死不屈、舍生取义,而在革命成功、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,却不顾廉耻、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,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,这不就是“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”吗?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。因此,孟子指责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,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,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,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。不过,孟子说: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”,他认为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仁、义、礼、智等善心,那些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是后来“失其本心”,这样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,是他的唯心主义性善论的表现。
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,他不肯迁就,不肯趋附权势。他说: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此之谓大丈夫。”(《滕文公下》)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,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,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,齐王托人挽留孟子,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,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,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。(见《公孙丑下》)可见,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”,是有所为而发的,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。
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`颂扬,对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批判,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。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“舍生取义”奉为行为的准则,把“富贵不能淫”奉为道德的规范,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。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《过零丁洋》诗中说:“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。”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《就义诗》中说:“砍头不要紧,只要主义真。”这都是与“舍生取义”的精神一脉相承的。
从文学的角度来看,《孟子》散文气势充沛,感情强烈,生动活泼,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,表现了孟子雄辩、善辩的才华。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,如: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本来,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,即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,加强了气势,增强了感情,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、理直气壮。其次,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、生动有趣,孟子喜欢使用比喻,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,以“舍鱼而取熊掌”巧妙地比喻“舍生取义”,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。其次,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,如把鱼与熊掌对比,把生与义对比,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,把“乡为”与“今为”对比,这样互相比较,道理说得更加清楚,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,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。
扩展
孟子(约公元前372年—公元前289年),名轲,字子舆,邹国(今山东邹城东南)人。战国时期哲学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,是孔子之后、荀子之前的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,与孔子并称“孔孟”。
孟子宣扬“仁政”,最早提出“民贵君轻”思想,被韩愈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“道统”的人物,元朝追封为“亚圣”。
孟子的言论著作收录于《孟子》一书。其中《鱼我所欲也》、《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》、《寡人之于国也》和《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》等篇编入中小学语文教科书中。
主要影响
思想综述
孟子的主要思想就是:仁、义、善。《孟子》全书虽非全是孟子手笔,但为孟子弟子所记,皆为孟子言行无疑。从书中看出孟子有如下一些言论和思想:
在人性方面,主张性善论,以为人生来就具备仁、义、礼、智四种品德。人可以通过内省去保持和扩充它,否则将会丧失这些善的品质。因而他要求人们重视内省的作用。
在社会政治观点方面,孟子突出仁政、王道的理论。仁政就是对人民“省刑罚,薄税敛。”他从历史经验总结出“暴其民甚,则以身弑国亡,”又说三代得天下都因为仁,由于不仁而失天下。强调发展农业,体恤民众,关注民生,他在《寡人之于国也》中说:“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”他又提出民贵君轻的主张,认为君主必须重视人民,“诸侯之宝三,土地、人民、政事。”君主如有大过,臣下则谏之,如谏而不听可以易其位。至于像桀、纣一样的暴君,臣民可以起来诛灭之。他反对实行霸道,即用兼并战争去征服别的国家;而应该行仁政,争取民心的归附,以不战而服,也即他所说的“仁者无敌”,实行王道就可以无敌于天下。
在价值观方面,他强调舍身取义,“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”强调要以“礼义”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,不能为优越的物质条件而放弃礼义,“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”
孟子是儒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,被后人称为“亚圣”。自中唐的韩愈著《原道》,把孟子列为先秦儒家中唯一继承孔子“道统”的人物开始,出现了一个孟子的“升格运动”,孟子其人其书的地位逐渐上升。《孟子》一书,在汉代就被认为是辅翼“经书”的“传”,和孔子的《论语》并列。至五代,后蜀主孟昶下令将《易》《书》《诗》《礼》《周礼》《仪礼》《公羊传》《谷梁传》《左传》《论语》《孟子》十一经书写刻石。《大学》和《中庸》被认为是孔子弟子曾参和孔子之孙子思的著作,这样,《孟子》一书便与孔子及孔子嫡系的著作平起平坐。
宋代孟子的地位迅速上升。宋神宗熙宁四年(1071年),《孟子》一书首次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之中。元丰六年(1083年),孟子首次被官方追封为“邹国公”,翌年被批准配享孔庙。以后《孟子》一书升格为儒家经典,南宋朱熹又把《孟子》与《论语》《大学》《中庸》合为“四书”,其实际地位更在“五经”之上。元朝至顺元年(1330年),孟子被加封为“亚圣公”,以后就称为“亚圣”,地位仅次于孔子。在明清两代,官方规定,科举考试的八股文题目必须从《四书》中选取,要“代圣人立言”。于是,《孟子》一书便成了明清两代士子们的必读书之一。
明朝朱元璋辑有《孟子节文》,删掉《孟子》里的章句,如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”、“残贼之人谓之一夫,闻诛一夫纣矣,未闻弑君也”等。朱元璋曾说“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!”并诏告天下说孟子的不少言论“非臣子所宜言”。下令将孟子逐出文庙。次日钱唐上疏力争劝阻,加之天文官也上奏文星暗淡无光,于是朱元璋又下一道谕旨:“孟子辩异端,辟邪说,发明孔子之道,配享如故”,又恢复了孟子在文庙中的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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